标的名称 |
聚乙烯管道、法兰盘、无缝钢管等资产转让项目(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SW18NX027-2 |
挂牌价格(万元) |
101 |
首次登载报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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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15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10-1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8-10-26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 |
标的类型 |
涉诉资产 |
一、
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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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本项目不因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承诺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结果通知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通知)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资产名称 |
资产数量(项) |
挂牌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聚乙烯管道、法兰盘、无缝钢管等 |
16 |
101 |
15 |
资产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1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 2.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运输的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4.资产移交完毕后,最终受让方在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标的资产在处理过程中,如存在转让方认为不可出售的物资,转让方有权决定是否一并出售。 6.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以转让方规定或解释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万元)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银转账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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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移交和履约的担保。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违约标的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竞价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竞价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6)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的; (8)最终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的; (9)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3、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4、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
四、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15个自然日 |
挂牌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交易机构名称: |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嘉华 |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
0951-6721019 |
部门负责人: |
马博 |
部门负责人电话: |
0951-6721672 |
交易机构传真: |
0951-672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