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夏恒大典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预挂牌 |
项目编号 |
YGZZ19NX001 |
挂牌价格(万元) |
不低于1875 |
拟增加出资额(万元) |
不低于1875 |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09-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1-26 |
一、项目基本简况 |
募集资金用途 |
增加公司资本金,改善公司流动性。改变恒大典当资本金过低,单笔业务规模不足,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现有生息资产不足以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困境。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扩大典当业务规模,提升典当业务连续性,实现恒大典当可持续发展。 |
增资规模 |
两家民营投资者(含个人)共增资不低于1875万元货币。 |
增资扩股后股东 拟持股比例计划 |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不高于40%,两家民营投资者(或个人)合计持股不低于60%。 |
增资扩股后法人 治理结构 |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资扩股混改后恒大典当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和党组织,经营管理由民营股东负责。 |
二、融资企业基本信息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宁夏恒大典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000774911414D |
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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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南巷20号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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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庆 |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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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9 |
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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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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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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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是否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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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职工人数
|
2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产权隶属关系
|
省属 |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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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和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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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秉承“服务为先、诚信立本、缓人之急、解人所困”的服务宗旨,为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办理临时性融资解决企业和个人小额临时急用所需资金。2006年被宁夏商务厅、宁夏公安厅评为宁夏典当行先进企业,2009年成立宁夏典当协会被推选为副会长单位。是宁夏仅有的两家国有企业之一。 |
标的企业增资 前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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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是 |
股东姓名/名称 |
原出资额 |
原出资比例 |
拟增资后出资额 |
拟增资后出资比例 |
宁夏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625万元 |
50% |
625万元 |
20% |
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375万元 |
30% |
375万元 |
12% |
宁夏国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万元 |
20% |
250万元 |
8% |
投资者A |
0 |
0 |
937.5万元 |
30% |
投资者B |
0 |
0 |
937.5万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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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企业财务信息 |
主要财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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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单位:万元) |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前一年度 2018年 |
1322.28 |
18.44 |
1303.84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1.12 |
-168.12 |
-167.87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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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度 2017 年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481.29 |
9.57 |
1471.72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82.99 |
-321.82 |
-321.63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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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度 2016 年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755.75 |
-37.6 |
1793.35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9.93 |
-561.08 |
-560.95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019-05-31 |
1381.53 |
90.02 |
1291.51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月报 |
17.55 |
-12.33 |
-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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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盈利预测(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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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企业评估及决议信息 |
资产评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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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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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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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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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05-31 |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176.76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总资产 |
1381.54 |
1266.78 |
总负债 |
90.02 |
90.02 |
净资产 |
1291.52 |
1176.76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 |
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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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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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决议文号 |
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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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 行 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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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会关于通过《关于(宁夏恒大典当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改革方案)的提案》的决议 |
批准文号 |
一届三十三次【2019】1号 |
批准日期 |
2019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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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挂牌条件设置 |
挂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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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挂牌期限 |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安排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项目信息,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 |
1、意向投资方的遴选方式为综合评议:
(1)正式挂牌期满,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则延长信息发布期限,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最长延期10个周期。延长期满后,若仍未征集完成,则信息发布终结。已征集到的投资方不再参与后续遴选、签约活动,但可继续与我方商讨增资方案,另行推进。
(2)正式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经融资方确认后,按照意向投资方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正式挂牌期满,各征集到3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投资方。
(4)正式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项目信息,最多延长20个周期。
2、本项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的认购价格;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3)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的契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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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资条件设置 |
增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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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 条 件 |
1、法人投资者应具备如下条件:(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金在1500万元(实缴)以上(含),从事投资、仓储、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3)正常持续经营满3年以上(含3年)且最近3年连续盈利;(4)对典当行的出资额小于最近3年平均流动资产与平均流动负债的差额;(5)上年末权益性投资余额和新进入典当行的出资额之和不超过本企业上年末净资产的50%(含50%),其中房地产开发、担保、投资类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含80%);(6)能够为恒大典当带来先进的技术、观念、管理经验以及成熟的业务网络;(7)股东资质和有关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自然人投资者应具备如下条件:(1)居住在中华人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无犯罪记录,对外无大额负债、担保以及涉诉,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备相应的出资能力;(3)同意并遵守典当相关法规对自然人入股的监管规定;(4)股东资质和有关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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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主要 内 容 |
1、企业基本情况;
2、改革目标和原则;
3、改革主要内容;
4、改革实施步骤;
5、改革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6、改革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7、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公司发展目标;
8、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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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每家民营资产投资者(含个人)以货币形式增资1200~1500万元,各占股比30%,原国有股份不再控股
2、如民营资本投资者实力强,能够支撑恒大典当可持续发展,股权结构可酌情予以调整。
3、完成投资人遴选程序后,原股东与最终确定的民营投资者签订《增资协议书》。自签订《增资协议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民营投资者、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一次缴清增资款。 |
增资终止条件 |
1、本项目正式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与融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或未取得融资方有权决策机构同意的;
2、递交有效竞投文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数量达不到本《企业增资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数量最低限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增资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4、本《企业增资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 |
其他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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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金及保证事项设置 |
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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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待定 |
交纳开始时间 |
投资方经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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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和 处置方式 |
1、意向投资方一经提交报名文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投资标的及标的企业尽职调查完毕;完全知晓投资标的及标的企业情况并同意本次增资扩股所有要求;对本次增资扩股择优标准和流程无异议;一经成为择优选定的投资方,即按规定时间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缴纳投资价款和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用,否则,融资方可以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2、若意向投资方经过竞价程序后未成为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投资方经过竞价程序后成为投资方,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投资方投资价款的一部分。 4、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融资方可以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融资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拒绝接参与竞价程序的; (3)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 (4)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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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博 |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
0951-6721672 |
部门负责人 |
陈倩 |
部门负责人电话 |
0951-6721552 |